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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锦洲我的铱金笔之恋

一支毫不起眼的铱金笔,却陪伴了我三十多年的风雨旅程,成了我生命中永远无法忘却的记忆。

在我十一岁那年的春节,姑妈带着五岁的表妹从上海回乡过节。当年,我的姑父跌入了生命的低谷,在遥远的地方经受着寒冷,饥饿和屈辱的煎熬,姑妈回来很少住婆婆家,基本上待在我家,虽然我奶奶已故世,但姑妈和我母亲好得象亲姐妹。

姑妈带着年幼的表妹,生活过得非常的艰难,但过年了,她总会给我们兄弟三个每人带来一份惊喜和快乐。因此,我们盼望着过年,盼望着姑妈带着小天使般的表妹早点回来,那年的礼物是每人十张一角票面的新票子,票子上还散发着油墨的清香,票面上是一群扛着农具的年轻农民走向田园的画面,票子挺刮的可以当菜刀切萝卜丝。

这是我有生以来得到的一笔最大的货币资金,我小心翼翼地用一张洁白的纸将它包了起来,但在如何放置这笔钞票的问题上倒是让我犯了难,放在随身的衣服口袋里吧,怕把崭新的钞票弄脏弄皱了,而且容易丢失,小时候母亲手工为我做的土布衣服的口袋上没有钮扣和拉链。最好的办法是压在枕头下面,既不会弄脏,也不会弄皱,可是这个办法好是好,但就怕大哥和弟弟惦记着它,因为刚过春节,他们的压岁钱早就成了肚中之物了。

想来想去,我必须有一个放钱的皮夹子,队里的大青年张兆发有个墨绿色的塑料皮夹,上面有一对大熊猫,他梳着个大背头,啪的一声打开皮夹的动作简直帅呆了。

大背头我是显然学不来的,但皮夹子我必须有,因为我有一笔钱,乘着寒假还没结束,我背着父母亲上了蟠龙镇。商店橱柜里的皮夹子花花绿绿的倒有好几种,我选中一款蔚蓝色的,一看价格,要九角二分钱,也就是说,待我买下了皮夹子,身上只剩八分钱了,买了皮夹子就没有钱了,还要皮夹了干嘛呢?可是没有皮夹子钱放那呢,我在商店门口退进退出,再三犹豫拿不了主意。

忽然看到商店的橱柜中放着一排的钢笔,我想,如果能买一支钢笔,那不是更实惠了吗?队里只有会计昌伯有钢笔,我便是第二个拥有钢笔的人了。我为我的果断决策暗暗高兴,隔着柜台玻璃,我认真地挑选着,其实我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,因为我只有一块钱,最后,我选中了一支价格为九角八分的,黑色的新华牌铱金笔。可是商店的营业员见我是个孩子,死活不肯拿给我挑选,最后我只好向她亮出了这一块钱。

▲黑色新华牌铱金笔

有了钢笔的我,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,我央求母亲在我胸口的衣服上缝了个别钢笔的小袋袋,走在人前,我总把胸脯挺得高高的,在那年代,一支普通的钢笔,那是一种身份的象征。

开学了,同学们知道我有了一支钢笔,纷纷前来索看,我将钢笔高高地举在手里,向他们炫耀着,见他们的眼里充满了羡慕,我的心里那种满足真是无法形容,

那个年代的小学生,写字用的都是铅笔,甚至有的同学连铅笔也买不起,只好用石笔在石板上练习写字,做作业。因此,还常有人厚着脸皮来借用,甚至为了借用,还会前来讨好我,主动为我到老师的办公室打墨水。

没想到这支价格不到一元的铱金笔,整整陪伴了我三十个年头。成了我形影不离的伴侣。帮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,让我认识世界,谱写人生。

我很快结束了顺化小学的学习,走进了蟠龙小学和大同中学,如果没有那个特殊的年代,也许,我会带着这支笔,向着更高的学府走去。可是这一切都成了奢想。

回到农村,我想,我再也用不到这支笔了,从此后只有和土地打交道的份了,我万千伤感地把这支心爱的铱金笔和其他文具一起藏了起来。没想到回农村不久,我便担任了会计工作,笔和算盘成了我必不可少的工具,这支本已搁置的铱金笔,又开始展示他的魅力,我用他记帐,开证明、填表格,做分配。

三年后,我告别了会计工作,向着军营走去,这支笔也跟随我走进了边关哨所,陪着我开始了我们共同的军旅生涯。

于是,在连队,在哨所,我用这支笔为文盲的战士代写家书,向他们的父母报告平安和进步。

在静静的夜晚,我用这支笔向女友书写着情书,抒发爱的情怀,远方的姑娘,你那美丽的秀发,何时飘过我紧握的钢枪,你那纤细的双手,何时抚摸我鲜红的领章。

……。

云彩,请你带上我的思念,

月光,请你捎去我的问候。

……。

行军路上,我用这支笔,撰写政工简报和短小精干的快板词鼓舞战士们的士气,高炮靶场,在隆隆的炮声中,我用这支笔写下了许多的诗情画意,连队的墙报,年终总结上都留下了这支笔的身影。

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,在猎猎军旗下,我用这支笔写下了入党申请书,向党交出了革命战士的一份赤胆忠心。

七年后我退伍了,这支笔又随我回到了故乡,在求学的路上,在学校的图书室,我又用他写下了太多的学习笔记,用他撰写的毕业论文,还被入选班里的优秀论文。

分配到工厂时,这支跟随了我多年的铱金笔,已经象个耋耄老人老态龙钟了,胶木的笔杆已失去了原来的光泽,末端的小帽也丢了,笔套也不知跑到那里去了,装墨水的皮囊都没有了,只剩下半截笔杆和笔尖还在,书写时只好不断地蘸墨水,可是我还舍不得抛弃它,虽然不能带在身上了,只好把它插在办公桌的笔筒里。但每当需要用笔时,它总是我笔中的首选。

一天,新来的女秘书捧了报表和计划之类的一叠文件要我批阅,我习惯地拿起这支只有半截的依金笔,在墨水瓶里蘸了一下,象模象样地在这些文件上龙飞凤舞起来。

开始,女秘书用怪怪的眼光看着我,后来终于忍不住发言了,“厂长,你就不能换一支漂亮一点的笔,看你有多寒酸”。我一面忙碌着,一面信口跟她说,“这是我的原配,不能换,换上来的虽然漂亮,但都是小三”。不知为什么,女秘书即刻红了脸,气得转过身去扭着个大屁股走了。

其实,在我办公桌的抽屉里有几支百元以上,甚至数百元的贵重金笔,这些笔有的是朋友的赠与,有的是下属的孝敬。可是,我从未动过它们,因为,我已习惯了用我的铱金笔,要用笔的时候,会很自然地从笔筒里找出它来。

我和这支依金笔的最终分手,是在搬往新办公室的时候,不知那个调皮的工作人员,把我的依金笔连笔筒象垃圾一样地丢掉了。也许,在一般人的眼里,这是一支破得不能再破,老得不能再老的陋笔,但他们怎能理解我跟它的深深的情感。

为这事,我还着实伤神了好几天,屈指算来,这支普通的依金笔已经跟随着我走过了三十来年的历程,彼此已经产生深厚的感情,用它写下的字纸,可用吨来计算了,它虽不值钱,而且丑陋,可我象恋人一样的依恋它,珍爱它,因为它和我一同度过了风雨,走过了泥泞,书写了我生命中最瑰丽多彩的人生历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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